辽宁省人防系统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3日

辽宁省人防系统活动方案

人防系统2020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20〕7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要求,现就全省人防系统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全省人防系统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安全常识,努力提升安全意识,有效查处违法生产建设使用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营造人防系统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全省人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由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办。成立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省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孙正林任组委会主任,省人防办二级巡视员、工程建设监督处处长李凤源任组委会副主任,省人防办机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省人防办工程建设监督处三级调研员涂广路任联络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人防办工程建设监督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省人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0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防护防化生产安装企业同时开展。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市人防主管部门、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生产安装企业,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人防网站、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促进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2.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市人防主管部门、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生产安装企业,要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通过在各级主流媒体、人防网站等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制作专题视频在人防网站播放、发布。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人员在线观看。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做到防患于未然。

  3.观看学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各市人防主管部门、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生产安装企业,要组织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职工,积极参加国家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强化对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和知识的学习。各市人防主管部门、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生产安装企业,要充分发挥人防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作用,采取网络直播矩阵形式,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4.参加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参加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各市人防主管部门、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生产安装企业重点参加或开展“主播走现场”、线上“公众开放日”、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安全打榜直播答题活动,抖音平台“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以及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等平台开展的知识竞赛等活动,学习宣传生产生活中容易忽视的安全问题,了解常见的安全误区和行为差错等安全知识。各市人防主管部门、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生产安装企业要结合实际,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在人防系统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同时,省人防办将印制安全宣传手提袋下发给13家人防工程防护防化生产安装企业和9家人防工程地下商场及停车场,并请各企业及时将宣传手提袋发放至员工手中,配合好省人防办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活动。

  5.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市人防主管部门、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生产安装企业要按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活动;重点围绕返城复工农民工等群体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

  四、“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辽沈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重点开展以下主题宣传活动。

  (一)三年行动“专题行”。各市人防主管部门、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生产安装企业,要紧紧围绕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积极向省人防网站投稿,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展成效,曝光突出问题,反映整改措施,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宣传推广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人防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二)科技强安“专题行”。各市人防主管部门要着眼科技强安,大力普及安全科技知识,重点宣传安全科技在事故防范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和显著成效,宣传推广《辽宁省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指导目录(第一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转移,推动安全科技创新成果普及应用。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业务系统的应用,推进风险分级控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持续抓好示范试点企业创建工作。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生产安装企业要自行抓好风险分级控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工作落实。省人防办将于2021年初,拟定1家人防工程防护防化生产安装企业和1家地下人防商场,聘请专业机构组织示范试点企业引领工作。

  (三)安全督查“专题行”。各市人防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实施定期检查、督查工作。省人防办将适时对9家地下人防商场和停车场所监管的人防主管部门、13家人防工程防护防化生产安装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各人防企业要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确保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6月上旬,省办组织召开全省人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再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各市人防部门、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生产安装企业统筹部署活动内容,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突出“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主题,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市人防部门、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生产安装企业,要根据省办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具有人防系统特色和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企业员工和人民群众了解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三)务求活动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人防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公共场合,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务求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市人防主管部门、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生产安装企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6月份活动期间,请各市人防主管部门、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生产安装企业分别于6月10日、19日、30日传真报送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7月5日前报送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2),12月20日前传真报送“安全生产辽沈行”总结和统计表。请将各单位联络员名单(见附件1)于6月3日前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各市人防主管部门将此通知转发给所辖县、区及在建人防工程施工和大中型平战结合工程使用等单位,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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