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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规范非煤矿山内业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5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朝阳市规范非煤矿山内业档案管理
 

  近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做好涉企服务工作,朝阳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内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档案汇编》),明确了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外包工程四类生产经营单位内业管理档案汇编规范,督促指导企业落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管理基础,全面推动企业实现内业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具体化。

  近年来,国家对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从企业立项申请、“三同时”审查、许可证发放、标准化创建到日常监管、应急救援、宣教培训、事故处理等方面都有相应的具体要求,需要提供完备的文本材料并长期存档备查。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四类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有的内业管理档案进行全面、系统梳理,进一步完善档案分类,细化档案内容,形成了《档案汇编》。在编制过程中,该局邀请省级非煤矿山专家审查把关,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多次进行调整完善,确保《档案汇编》的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实用性。

  《档案汇编》印发后,得到了矿山企业和基层监管人员的普遍欢迎。对各类企业来说,《档案汇编》解决了安全生产“怎么干”的问题。督促企业规范内业材料和全面查缺补漏,不仅是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再教育再培训,更是对企业内业管理规范化的全面完善和全面要求;对应急管理部门来说,解决了安全生产“怎么管”的问题。明确出台制式文本和规范体例,不仅为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提供了内业执法检查的参考,也为指导服务矿山企业提供了规范化模板。(杨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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