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对全省部分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
应急咨询电话设置进行抽查
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辽宁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辽安监管三〔2013〕155号,以下简称《细则》),为督促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向用户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应急咨询服务,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和支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2016年4月-6月,省安监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对部分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应急咨询电话设置情况进行了抽查。
本次共抽查登记企业145家,分布在全省所有设区的市。其中:应急咨询电话基本符合要求的为97家,占抽查企业66.9%;不符合要求的为48家,占抽查企业33.1%。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应急咨询电话号码无法正常使用。有21家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应急咨询电话号码存在电话停机、号码不存在、电话无法接通、电话关机等情况。二是企业应急咨询电话无人接听。有18家企业的应急咨询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三是专职值守人员不能提供有效的应急咨询服务。有8家企业应急咨询电话值守人员不了解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产品危险特性、处置方法等,不能正确解答相关的应急问题。个别企业态度不好,不予配合,拒绝回答相关问题。四是企业应急咨询电话未按规定由专职人员值守。有1家企业将应急咨询电话设置呼叫转移。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进口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提供有效的应急咨询服务纳入到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安排中,加强管理,规范服务,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