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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4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8日

信息来源: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处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

(2024年第2号)
 

  根据《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应急规范〔2022〕3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行业评定标准,经评审单位评审合格,评审组织单位审核通过,经过7个工作日公示,认定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等36家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为辽宁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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